东山一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讲座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校园

    “不怕法律无情,只怕自身不清”,“争做守法小公民,法制宣传我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学校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和重要环节。

    为了增强师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师生的法治观念。近日,东山一中有幸请来东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科长、一级检察官—林丽生检察官,给我们带来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讲座!



    林检察官指出,现如今是信息爆炸时代,各种复杂多样的信息充斥着人们的耳际和头脑,有的信息让我们了解世界的多样性,爱与善良,我们经常被感动得无以复加;但也有诸多信息是暴露人性的阴暗面,正在吞噬我们的心灵,尤其是判断能力不强的青少年和老年人群体,更值得社会的关注。因此,加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对社会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接着林检察官给我们重新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前对未满14周岁的孩子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近年来发生的几起极端杀人案件的凶手都未满14周岁,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但由于14周岁这个年龄限制让凶手没有受到严重的处罚,这类事件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孩子早熟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迫切要求我们修改法律,经过商定,最后决定将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改为年满12周岁。林检察官还通过现实案列分析,让学生们体会到:“法律对未成年人是温情的,但同时也是无情的”。


    最后林检察官还给大家陈述了信息化犯罪的特点及如何应对电信网络诈骗。他指出现在的信息化犯罪已呈现新的特点:隐蔽、诈骗方式新颖、诈骗金额诱人,让人防不胜防。最明显的就是“出售银行卡”,只要你把“银行卡”、“身份证照片”、“手机卡”、“u盾”等东西提供给犯罪团伙,他们就给你1000元。如此诱人的条件下却是“暗潮汹涌”、“陷阱密布”,只要你提供了这四件东西给他们,你就是“助纣为虐”的共犯,尽管你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也是触碰了法律的底线。他呼吁大家要警惕新型犯罪、信息化犯罪,必要时下载国家反诈APP,让骗子无所遁形。



    “法治宣传进校园,普法教育促成长。”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既增强了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意识,又培养了学生知法、守法的责任意识,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更多未成年人的成长之路,为创建和谐校园、文明社会贡献力量。